发布时间:2025-10-17 11:23:58    次浏览
神马!父母赠给孩子房子还要公证!公证还要收费?没有错,这项“强制公证”规定颁布于1991年,已经适用了25年。不过,最近司法部出来了一个新政,以后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时候又可以少花一笔钱了!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项新政策规定,这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已无须公证:1 .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2 . 赠与房产。3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父母赠与子女房子无须公证以往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都会有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其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新政带来的好处首先当然是免去跑来跑去的麻烦了,其次就是省钱!省钱!省钱!以往,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权公证其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的途经解决 举个例子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要收取房屋价值2%以内的公证费(各地公证机构收费不一)。另外公证机关还要求继承人办理评估手续,以便按房屋的价值收取的比例收取公证费。因而,公证办理继承至少要产生两笔额外的费用:即公证费+评估费。以一套面积为100平米,市值300万的住房为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2%;200001元至50万元部分,收取1%;5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8%;5000001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取0.5%;1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1%。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总共要交200000*1.2%+300000*1%+2500000*0.8%=25400 辣么,这项政策出台后,是不是所有的房产转移情况(包括赠与和继承)都不用公证了????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还是有公证的必要性:1、遗嘱继承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的一人或者个别人时,如果仅仅有份遗嘱,可能继承人之间还是有怀疑、有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显得很有必要。2、遗赠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给外人,而不是自己的最亲近的人,这里难免有所不愤及猜疑,为了更好的落实将被继承人的意愿,公证自己的遗赠是个很好的办法。3、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所以申请人认为容易有争议的,我们认为公证是有必要的。是不是省了一大笔钱?还不快收藏~来源:南京头条看江宁:jnxwkjn南京市江宁区新闻信息中心官方微信,为您提供江宁区内最新新闻动态和各类生活服务资讯,架构《江宁新闻》与读者之间的沟通桥梁。↑↑↑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